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延长高效节能空调补贴一年

[ 字号: ] [ 关闭 ] 2010-5-6 8:19:23 人民网 作者:杨铁虎 浏览次数: 发表评论

关键词:节能空调 补贴

        为进一步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空调,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效果,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《关于调整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》,决定结合新能效标准实施,将高效节能空调补贴推广政策再延长一年。

  通知说,现行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到2010年5月31日后将再延长一年,中央财政将按新能效标准继续对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的推广产品继续给予补贴,实施期限为2010年6月1日到2011年5月31日。

  通知说,2010年6月1日后,推广产品调整为额定制冷量7500W(含)以下的分体式房间空调,并研究适时推广变频空调。

  通知明确了新的补贴标准。2010年6月1日后,高效节能空调推广财政补贴标准调整为:额定制冷量≤4500W的机型,能效等级1、2级分别为200元和150元/台(套);4500W<额定制冷量≤7500W的机型,能效等级1、2级分别为250元和200元/台(套)。

  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、节能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,按照有关政策内容尽快调整,继续做好高效节能空调推广工作。

  自2009年6月1日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以来,高效节能空调市场份额快速提高,产品整体能效水平显著上升,对促进节能减排、拉动国内消费、推动产业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。通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,大幅度提高空调产品能效标准,推广普及高效节能空调,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低能效空调消费占市场主导的局面,使我国空调能效达到世界先进水平。

  据初步测算,随着高效节能空调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,若用5年时间实现在用的低能效空调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空调,全国每年将节电450亿千瓦时,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00万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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